2026年5月29日房屋租赁权拍卖会公告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时在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40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依法按现状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会标的如下:
西城淄博路 129 号综合办公楼租赁权一宗:位于西城淄博路 129 号水利小区,面积约308.27m2, 办公楼共2层,标的位于1层。首年租金起拍价2.8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该项目租期为5年,前三年租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第四年租金为第三年租金×1.05%;第五年租金为第四年租金×1.05%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5月28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区支行;账号:812160601421030506),并请于2026年5月28日17:00前凭保证金交纳凭据及有效证件到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所有标的资料均仅作参考,不作为标的移交的依据,一切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必须认真查看标的,一旦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会其本人意向标的情况,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买受人不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且买受人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3、竞买人的优先租赁权须在拍卖公告期间经拍卖人确认,并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标的实物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差异、违章建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买受人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
5、拍卖成交后,标的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费用及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负责维修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房屋防水、水电管线、供热系统、电梯、消防等所有维修事项)并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租赁合同终止后,买受人可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出租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交付成交价款首年款项及佣金,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公司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40号四楼
联系电话:0546—8912166 18354693267
公司网址:http://www.dyygpm.cn/
微信公众号: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平台网址:http://47.100.31.198:8050/
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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