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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公租房登州路沿街商品房租赁权一宗

更新:2024-9-30 17:33: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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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期公租房登州路沿街商品房租赁权一宗...

标的介绍

一期公租房登州路沿街商品房租赁权一宗:标的位于登州路以东、汾河路以南, 建筑物:建筑物为沿街商铺,二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7294.03m,框架结构,建成于2008年,刷外墙漆,铝合金门窗,内铺地板砖,内墙乳胶漆,外设楼梯,水泥踏步。首年租金起拍价60.04元,竞买保证金12元。

该项目租期为8年,前三年租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以上年租金为基础递增5%,即第四年租金为第三年租金×1.05%;第五年租金为第四年租金×1.05%……以此类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交付成交价款首年款项及佣金,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四、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所有标的资料均仅作参考,不作为标的移交的依据,一切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必须认真查看标的,一旦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会其本人意向标的情况,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买受人不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且买受人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3、竞买人的优先租赁权须在拍卖公告期间经拍卖人确认,并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该资产出租为现状租赁,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标的实物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差异、违章建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买受人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

5、承租方负责维修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房屋防水、水电管线、供热系统、电梯、消防等所有维修事项),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房屋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可拆移且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部分承租方可自行处理,但不得影响和破坏房屋的整体形象及正常使用;与房屋相关联的改造、装修设施或可能造成房屋破坏或损坏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及除出租方承担的相应租金税款外的其它费用等承租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的交付方式为:承租方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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